第609章 过去的过去_1311_我的右眼是神级计算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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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09章 过去的过去_1311

  夜晚。

  刘家的新宅大院中,摆了流水席。

  但大家无心吃饭,眼神怪异,不断看向刘弟。

  刘弟一问三不知,装傻充愣一整晚。

  无奈,一众村民们酒足饭饱之后,纷纷散去。

  小小河水镇从此流传着一个传说。

  刘家孩子优秀到没边了,一位外国大美人抱着一箱黄金,要做上门媳妇,然后被无情拒绝。

  而且那大美人,身材那叫一个火辣,绝对能生儿子。

  不少土生土长的河水镇男人,看了一眼后,只觉得要憋屈在河水一辈子的自己,此生无憾,大场面也算见识过了!

  而身价过亿的老妈吕舒云也没有太关注那些黄金,只是多次表达观点,“刘弟啊,这三个女孩妈都满意,随便挑一个就行。”

  甚至连在这些方面很少发表言论的刘小弟,也留下了一句话,“我觉得这个姐姐很好。”

  而刘弟,则是抽空躲入房间,把自己浑身上下彻彻底底的检查了一遍。

  又发现两只黄金甲虫。

  怪不得魔童没有发现。

  这并不是什么科技追踪器,而是奥亚通过控制黄金的能力,牢牢的锁定了甲虫的位置。

  魔童也给刘弟做出了心理分析。

  奥亚女王这样的极度强势女人,一旦被某个男人征服,那可是至死不渝的。

  刘弟此时站在自家房顶,凝望远方。

  颇为头痛。

  难道说从此以后,自己身边就要出现这样一个追随者?

  一言不合,就拿黄金摆平所有事情?

  而且这女人还保持着女王的行事风格,不苟言笑,也不作解释。

  这是想熬自己束手就擒?

  刘弟心乱如麻。

  不得不说,当下这个世界,黄金简直太有作用了!

  而且,小男孩今天的行为也很古怪,难不成也收了什么好处?

  新宅已经宁静了下来。

  刘弟刚想回屋,却发现脚下沉重。

  这才想起,脚下一左一右,张奇胜和大壮分别抱着他的脚腕。

  他们都已经醉酒,嘴中模模糊糊道:“刘弟,教我泡妞大法,否则休想离开”

  刘弟重重一叹,我的错!

  没办法。

  刘弟扛起两人,小心翼翼,但又快若奔雷的将两人送回家,因为心绪不宁,还送错了,不得不折返了一次,将两人调换位置。

  老妈这一天也是累的够呛。

  见刘弟回来,躺在按摩椅上迷迷糊糊道,“刘弟啊,你爸留给你的东西,放在你的新房间了。”

  老妈看了一眼刘弟,又道:“唉再过两年,我也得考虑给你物色些遗物了,就是不知道,在这之前,我能不能见到自己的亲儿媳妇。”

  “红裙美女啊,旗袍美女啊,开金矿的啊,我不挑!”

  刘弟无奈一笑,“老妈,我可是有娃娃亲的人,我得信守承诺。”

  老妈重重一叹,“还在惦记她呢,都多少年了,找不到的”

  刘弟默然。

  脑子里浮现出一道身影,那是一个不论春秋冬夏都穿着一身雨衣的小女孩,她眼睛大大的、水灵灵的,头上扎着两个马尾辫。

  那时候的自己,不过七八岁,但脑子有病,总是无征兆的剧烈头痛。

  然后失去一段段记忆。

  每次自己醒来,总是会出现在不同的地方,他根本想不起来,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里。

  听同学和老师说,自己失去记忆的那段时间里,或者大笑,或者暴躁,跟换了个人一样。

  但所有的医院,都检查不出原因。

  所以外界谣传,刘弟有疯病,会传染。

  没有人愿意接近自己。

  直到那天,穿着雨衣的小女孩出现。

  她伸出小手说,只要穿着雨衣,就可以隔绝病毒,问刘弟愿不愿意跟她做朋友。

  刘弟当时看着背衬阳光的娇小身影,一瞬间如浴春风。

  从那以后,女孩每天穿着雨衣上学放学,不惧众人怪异的眼光。

  成为了刘弟那段时间里,最好的、唯一的朋友。

  十五六岁,刘弟的怪病莫名消失,生活恢复正常。

  而那个小女孩,也举家搬走,一同消失。

  张奇胜口无遮拦,他所说的‘刘弟性格问题,找不到女朋友’就是调侃的这一段无法解释的经历。

  近十年以来,刘弟在青春萌动的时期,与大学同学司徒嫣交往过一段。

  但却发现,根本没有女孩能顶替那雨衣姑娘,走入自己的内心。

  lisa菲不行,南若亦不行,性感的奥亚女王,也不行。

  她们,最多能成为刘弟的红颜知己,刘弟可以一怒为红颜,但无法把她们装在心头。

  刘弟虽然记得雨衣姑娘的名字,但十年的物是人非,纵使魔童神通广大,竟也无法找到那个女孩的所在。

  她如同谜一般,消失的无影无踪。

  至于那病,刘弟也咨询过魔童,大概率是某种偶发性短暂失忆症,网络记载的数据上,单是一个华夏,就有数万例的存在。

  大多得病的孩子,都能随着大脑的发育,而慢慢康复。

  老妈见到刘弟陷入沉思。

  她突然一笑,“儿子,你别胡思乱想了,快上去看看,你那死鬼老爸给你留下什么线索没有,你要是能把他揪出来,我肯定暴打他一顿。”

  刘弟也是点了点头,“老妈,你放心,一定会把他‘揪’出来!”

  随即。

  刘弟缓缓上楼,走向了三楼最大的一个房间,那是老妈留给自己的卧室。

  他推开门。

  见自己小时候用过的东西还在,并且被老妈摆成了跟老房子相似的位置。

  心中暖暖一笑。

  老妈用心良苦,就为了自己能最快的找到归属感。

  崭新的书桌上,放着一个漆面斑驳,但一尘不染的铁盒子。

  这是一个足有20年历史的饼干盒子,上边还画着一个类似于百老汇明星一般的歌手,手中举着一块香脆的饼干。

  刘弟缓缓坐下,凝视了这盒子足足5分钟。

  这是首次见到父亲留给自己的东西。

  刘弟调整心绪,啵的一声,掀开盒盖。

  他随即一愣。

  盒子中并没有什么书信照片之类的东西。

  而是有两个毫无关联的东西。

  一个白色的塑料药瓶,一支金属的圆珠笔。

  刘弟之所以发愣,是因为这圆珠笔他再熟悉不过,赫然与他从小最喜爱的那一支完全相同。

  那支笔,他从小学用到了大学,最后带入社会。

  在3年前拯救燕青纹的搏斗中,圆珠笔掉落,最后被燕青纹拾到。

  而且,在自己见到燕青纹之后,她仍是整天握着那支笔,在焦虑时不停的按动。

  刘弟细看这支笔,颇有年代感,通身合金制成,用料扎实,整个笔身明晃晃的,犹如白银色。

  他有些疑惑。

  这肯定不是燕青纹的那一支。

  难道自己曾经的那支笔,也是父亲留下的?

  刘弟又拿起那个白色小药瓶,外观很常见,但没有任何标签,好像随处可见的头痛药。

  他轻轻晃了晃,又打开,只见其中是一粒粒红白相间胶囊。

  这药至少已经存放了20年,怕是早已经过期了吧?

  放在鼻尖闻了闻,魔童只能粗略的做出判断——有些神经药物的成分。

  但刘弟现在手上没有任何仪器,无法确定其功效,只能暂且放在一旁。

  刘弟深吸了一口气。

  缓缓拿起金属圆珠笔,轻轻按动,即便已经20年过去,这支笔还是清脆润滑,发出咔哒咔哒的响声。

  在整个房间里,清脆的回荡。

  刘弟再次陷入沉思,这些东西,到底是什么意思?

  咔哒咔哒。

  在圆珠笔脆声中,刘弟下意识的抬头。

  却是瞳孔猛的一缩,浑身汗毛瞬间竖起!

  他在自己房间的墙角,赫然发现一个浑身惨白的身影,四肢抠住墙面,倒挂在那里,尖牙利嘴,正笑呵呵的看着自己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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