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_浮生物语外传 七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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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

  大师有请!”

  紧闭的玻璃大门缓缓打开,高大的黑衫人从内走出,朝坐在沙发上抽闷烟的唐泽微微鞠躬。

  掐灭烟头,唐泽理了理略皱的西装,站起了身。

  三年前,一艘游轮救起了昏迷的他。

  婚礼,在圣诞节如期举行。婚礼上的新娘,笑得比任何时候都美丽,最重要的是,她看起来比任何时候都健康。

  当年为她的病开出药方的喇嘛,每年都会来图门集团看望这个特殊的病人。当唐泽为没有带回未婚妻期盼的东西而懊恼时,他取下了唐泽一直戴在脖子上的那串圆珠,要唐泽把其中一粒研磨成粉给她服下。

  至此,她的病断了根,三年之内再无复发。

  而喇嘛则带走了一粒圆珠,三年之内没有再来过图门集团。

  老头子在他们结婚的次年因病去世,唐泽的妻子作为所有产业的唯一继承人,任命唐泽为新任总裁。

  从那刻起,唐泽正式告别了职业除妖师,顺利掌舵世界排名首位的图门集团。

  虽然唐泽的异能力依然没有恢复,但他并不为此耿耿于怀。因为所有人都认为,唐泽几乎得到了整个世界。

  唐泽自己也这么认为,从前的一切,已经不再重要,可以全部埋葬。

  前天,失踪三年的喇嘛突然出现,照例住到了集团特意为他安排的郊区别墅,并且传话给唐泽,要他在今晚到别墅来见他。

  走到半开的玻璃门前,唐泽略略停了停脚步。他并不喜欢这个总拿黑布包着脸的瘦小喇嘛,哪怕他是自己妻子的救命恩人。

  吸了口气,他稳步走了进去,并轻轻咳嗽一声,提醒房间里的人,他到了。

  “三年不见了,唐泽。”喇嘛背对着他站立在巨大落地窗前,嘶哑嗓子破坏了一地月光的美丽,“哦,不对,现在应该称呼你总裁先生。”

  “大师客气了。”唐泽应酬式地笑笑,“大师一走就是三年,现在突然出现,不知有何贵干?”

  喇嘛转过身,走到唐泽面前,从怀里掏出那颗当年他拿走的圆珠:“和我一起去你得到这个的地方!”

  唐泽的心脏好像受了一记重击,一些已经模糊的片段,渐渐清晰。

  “为什么?这个珠子有什么玄机?”唐泽强稳住心神,问。

  “它不是普通的珠子,它叫骨突。”喇嘛的眼睛瞪得很大,眼角深如沟壑的鱼尾纹似乎都舒展开了许多,“普天之下,只有他们才有……”

  “骨突?!”唐泽讷讷地重复。

  “跟我一起去那里!”喇嘛一把揪住高出他一头的唐泽,“明天就走!”

  唐泽徒生不快,一把推开喇嘛的手,理着歪到一旁的领带,说:“对不起,我根本找不到那个地方。我也不想再去!”

  “不需要你去找,我能找到。我只要你跟我一起去!”喇嘛有了认真的怒意,“听着,你的今天,间接由我促成,如果你不肯听从我。那……后果自负!”

  寒意从唐泽背脊掠过。

  当一个习惯用剑解决问题的人,把他的剑雪藏三年之后,消失的不止是迫人的剑气,同样消失的,也许还有人的锐气。

  唐泽不喜欢这个喇嘛,很大程度是因为他害怕他。

  咬咬牙,唐泽最终选择了点头。

  喇嘛的眼睛有了笑意。

  第二天傍晚,一艘很不起眼的旧船从港口出发。

  船上,只有十一个人。喇嘛,唐泽,还有喇嘛手下的九个黑衫男人。

  行进一段时间后,喇嘛走到船头,取出“骨突”放在手掌心上,另一手的手指绕着它划圈,嘴里不停念着咒语。

  圆珠的最表面竟被他指间的力量“风化”了,细沙样的白色物质一层一层旋绕而起,很快在他的掌心形成了一股高速运行的微型龙卷风。

  “过来。”喇嘛回过头,看了不远处的唐泽一眼。

  唐泽走上去,喇嘛对站在一旁的黑衫人使了个眼色。

  黑衫人即刻取出一枚约十公分的金针,拉起唐泽的左手,将金针刺入他的掌心,再迅速拔出,动作极其麻利。

  待唐泽回过神,那金针已被交到喇嘛手里,此时的金针,上面竟爬满了蔓藤一样的血色花纹。

  “你这是干什么?”唐泽看着掌心那个小小的血点,有些恼怒。

  喇嘛不说话,只将金针放入“龙卷风”的中心。

  一道刺目的金光突然激迸而起,伴着一阵诡异的嚣叫,“龙卷风”被金光分割成无数白点,飞向半空,绕了几个圈,无一遗漏地坠入海中。

  唐泽探出身子朝海面下一看,一条暗红镶金边的绳状物,埋于海水中笔直朝前延伸,像标记在公路上的指向箭头,为他们指出一条不知通往何处的长路……

  “呵呵,跟着这金线向前,很快便能找到他们。”喇嘛满意地抚摸着套在腕上的念珠,海风将他笨重的袍子吹得不停翻飞。

  “大师,希望你明确告诉我,”唐泽强压下心头的疑惑与怒气,“你这一系列行为的目的。既然是坐在一条船上的同伴,我想我有必要知道。”

  喇嘛呵呵一笑,拍了拍唐泽的肩头,说:“我做的事,对你,对我,甚至对世界上许多人,都是天大的好事。”

  唐泽皱紧了眉头,不说话。

  “深海有族,名为夜叉。”喇嘛转动着念珠,“他们非人非兽非妖魔,遗世独居。你带回来的骨突圆珠,就是夜叉独有的‘元丹’,也是世上唯一不用寄养在体内的内丹,每个夜叉出生时,骨突也随之出生,然后佩戴在项上,随着他们一同长大。”

  “夜叉……”唐泽的眼前,突然浮现出一张污垢重重的脸庞,还有一个,月光下的纤弱身影……

  “上天待你不薄,竟让你有缘遇上他们。”喇嘛的眼睛眯缝着,“赠你骨突的那只夜叉,以骨突大小来看,年岁必在千年以上。呵呵。”

  “骨突……”往事一一涌上,唐泽下意识地摸着自己的左腿,喃喃道,“难道骨突能让人的断肢重新复原?”

  “断肢复原?”喇嘛垂下眼皮,看着唐泽的左腿,“你的左腿,当年断过?!”

  唐泽深吸了一口气,也不瞒他:“当年我追杀海魅,被对方的元丹绝冰封住左腿,不得已断了它,才脱了身。但是后来……”

  “哈哈,所以说你是福厚之人。”喇嘛突然大笑着打断了他,旋即他突然止住笑声,一把抓住唐泽的胳膊,“夜叉的骨突是世间珍宝,只要尚存一口气息,不论病到何种程度,也不论患的是什么奇难顽症,只要服下骨突,必然痊愈。”

  “真的?”唐泽不可思议地看着喇嘛。

  “自然是真的。你的妻子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么。除了骨突,夜叉还有个罕见的好处……嘿嘿。”喇嘛干笑几声,不再说下去。

  唐泽也没有心思再追问下去,光是喇嘛关于骨突的描述,已经够他神思遐想很久很久了。

  “你跟夜叉有过接触,你的血液还保留着记忆,加上我用在骨突上的咒,如此一来,这条金线可以将我们引到夜叉的老家。届时……”喇嘛眼角的鱼尾纹比昨夜舒展得更开。

  “届时?!届时怎样?”唐泽心头一动。

  喇嘛松开抓住他的手,看着远方的天空,说:“当我们拥有可以主宰许多人生命的宝贝的时候,你认为,会有多少人会臣服在我们脚下?!届时,你拥有的不止是图门集团,你将真正拥有整个世界。呵呵,世上有太多怕死的人了,只要能让他们舒舒服服的活下去,他们什么代价都愿意给你。明白我的意思么?”

  唐泽不说话了,只觉得身体里的血液,开始渐渐翻腾。

  只有一个图门集团,也许真的不够。

  唐泽想起小时候,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孩把自己好不容易要来的残羹剩饭踢翻在地,用脚踩踏在自己身上,鄙夷地嘲笑:“你这样的贱小子,流浪狗都不如,滚远点吧,这个世界不属于你。”

  他又想起老头子曾对他的心腹说:“若不是看他能给莎莎找来元丹,若不是莎莎对他有意,这般出身的男人,怎么配进入我们集团?!他根本不是我们这个世界的人。”

  他还想起这几年,那些表面对自己恭敬,背后却交头接耳:“如果不是靠女人,他何德何能可以有今天的地位,跟面首有什么区别,真是贻笑大方。我们的上流世界,居然让这人捡了个大便宜。”

  冷漠而苦涩的笑,爬上唐泽的唇角。

  三天,他们的船在海上行驶了整整三天。

  第三天的傍晚,一直引导他们前行的金线,终于在一片隐没于白雾中的海岸前停止不前。

  当唐泽的脚刚一触及这片凹凸不平的土地时,雪藏已久的记忆,在刹那间全部苏醒,潮水般冲击着他的大脑……

  挽手相连的山峰,高大的石洞,聚着淡水的树林……卧虚山,跟三年前没有任何差别。

  “此地果然隐蔽,难怪多年来,见过夜叉的人少之又少。”喇嘛站在一块大石上,举目四望,嘶哑的声音里是藏不住的兴奋。

  一行人还没有从这里的独特景色中回过神来,突然,不远处的几棵千年老树猛烈摇晃起来,两个高大的黑影从树后一扑而出,嚎叫着朝他们扑来。

  唐泽本能地想去摸剑,可是,这会儿他才想起,他的剑早已被他封入了密室。

  面对突然袭击,喇嘛不惊不诧。

  身旁两个黑衫人,各从衣袖里抽出一卷明晃晃的丝状物,利落地朝空中一扬,两张严密的银丝网赫然呈现,彼此间像有磁力似的,在空中纠缠几下,两张网竟合成了一个整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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